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5年第12次集体(扩大)学习
发布时间:2025-12-31 14:13
作者:钟亮
来源:市人民检察院
12月30日,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5年第12次集体(扩大)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论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东晖主持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全体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正科职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治国方略,是治理国家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不仅是犯罪的追诉者、法律的监督者,更应成为社会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要通过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会议强调,一是立足办案本职,在司法办案中“抓末端、治已病”,夯实社会治理基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未成年人、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用心用情办好信访申诉案件,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强化特殊群体权益司法保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延伸监督职能,在监督履职中“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社会治理深化。强化诉讼活动监督,聚焦重点领域推进公益诉讼,深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聚焦源头治理,在能动履职中“抓系统、促长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要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四是凝聚治理合力,在协同联动中“抓共建、促共赢”,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强化执法司法协作,深化府检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与公益保护等,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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