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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直发〔2013〕9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7 16:09 作者: 来源:益阳机关党建

各直属(代管)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按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现就做好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民主评议党员,可结合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年度考核进行,在对广大党员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主题的专题培训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2、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党性分析,按照“一会四评”的要求,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加强党性锻炼。要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分析评议,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综合评议意见,督促党员整改。

  3、对评议出来的优秀党员,党组织可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组织党员认真整改,整改结果可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要按照《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益直发〔2013〕7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4、各直属(代管)党组织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研究部署,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将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不合格党员处置呈报表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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