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表彰第八批市直基层党建示范点和确定第九批市直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单位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09-1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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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益阳机关党建
益直发〔2013〕15号
2012年以来,市直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按照“五个好”目标要求,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形成了以示范点带动面上工作、以党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格局,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经考评,命名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党委、市规划局直属单位党委为“益阳市直基层党建示范点”,并予以通报表彰。同时,根据“数额恰当、布局合理、循序渐进、体现其先进性、科学性和严肃性”的原则,经基层党组织申请、直属党组织推荐、市直工委考察研究,确定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党总支部、市明山电排管理站党支部、市水务局机关第四党支部、湖南天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市直第九批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单位。
各基层党建示范点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创建措施,探索常抓不懈、常创常新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巩固提升工作,更好地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各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指导,认真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突出特色和重点,强化阵地和基础建设,力争达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
市直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借鉴示范点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升市直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为“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建设生态丽都、和美益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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