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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成为自觉
发布时间:2024-05-31 14:57 作者:钟亮 来源:市人民检察院

  5月30日下午,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5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研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东晖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王东晖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并就如何通过学习,运用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学纪是基础,贵在全面系统。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深入了解《条例》制定的背景、重大意义,使党的纪律规定入脑入心。二是知纪是前提,贵在知行合一。要理解掌握《条例》修订的重点,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坚持底线思维,深刻进行自我检视,克服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现象,及时纠正思想偏差,加强自我约束和抵腐定力。三是明纪是根本,贵在担当作为。要清楚党规党纪的目标和要求,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要消除“五大误区”,把全部心思和精力聚焦到本职工作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攻坚克难,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四是守纪是关键,贵在形成自觉。要自觉加强纪律约束和党性修养,始终保持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要始终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党的纪律不折不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身体力行,言行一致,做到心中有纪律,行动有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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