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最近,我所在党总支委员会要换届。请问,委员候选人人数应为多少?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基层党的委员会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在实际工作中,委员人数在3至7人的,差额人数一般为1人;在9至11人的,差额人数一般为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