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能否委托他人代为表决?
发布时间:2014-07-0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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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益阳机关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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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最近,我支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一名预备党员时,有一位党员投了两张票,其中一票是受本支部一位因故不能到会党员的委托代为投的票。然而,支部大会主持人(支部书记)对此却未提出异议,而是将这张票作为有效票统计。请问,这样统计对吗?
答:按照中组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因故不能到会或中途退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表决。这样规定既体现了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也可以防止在表决中出现作弊现象,从而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根据上述规定,未到场党员委托他人代投一张票,应视为废票,不能作为有效票统计。但因故不能到会或中途退席的党员在会前或退席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表决后才提出书面意见的,因失去了作为表决依据的作用,应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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