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琏,女,1903年6月18日出生于原益阳县(今益阳市赫山区)石笋乡。
积极开展妇女运动
1919年,在益阳女子职业学校读书,学习针织和缝纫。
当时,受五四运动新思潮的影响,革命新思潮迅速传播,女子职业学校的学生思想十分活跃,贾琏认真阅读进步刊物,积极参与反帝反封建活动。1926年11月,贾琏加入中国共产党。她与龚宜家、余甲男、邱桂香等人共同发起益阳县妇女联合会,担任县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县惩治土豪劣绅委员会委员,领导开展妇女运动。
1927年1月,贾琏以益阳县妇女联合会代表身份参加了湖南省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当选为省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之后,在长沙自治女校高级缝纫班学习,担任校党支部青年委员,并兼任益阳县驻省惩戒委员会委员。“马日事变”后,益阳县党组织遭遇毁灭性打击,贾琏、高文华夫妇成为反动派重点缉拿对象,贾琏回到益阳,此时高文华家已被查封,她与党组织、与高文华都失去了联系,不得不改名换姓潜伏起来。
1928年2月,贾琏得知高文华藏在湖北石首县,她带着三个孩子历经千难万险,找到了高文华。但是,高文华和其他两位同志也一直没有与党组织联系上。为了躲避追捕,尽快找到党组织,贾琏一家躲到湖北公安县落脚。贾琏鼓励高文华出去寻找党组织,几经周折的高文华在上海找到党组织,并派他去汉口长江局任阳夏区(今武汉市汉阳)区委书记。1930年3月,贾琏接到高文华来信,说党组织要她去汉口,她以无限欣喜的心情重回了党组织的怀抱。
两度卖子筹经费
由于缺乏白区工作经验,贾琏、高文华夫妇于1929年8月,返回上海。在上海,贾琏全家投入隐蔽战线,开展地下工作。1931年3月,贾琏在沪西从事女工运动,当时因生活所迫,为了便于工作,她和高文华把生下仅三个星期的大儿子送进了“育婴堂”,拿着换回的七个银币,买回了缝纫机,解决了掩护地下工作的燃眉之急。在党组织的安排下,贾琏开办了一个缝纫店,担负报警工作,高文华做内部交通员。此时,贾琏的家就是党中央领导同志阅读中央文件的秘密处所。贾琏从1932年7月开始从事中共中央技术科内部交通工作,1933年2月至1934年10月担任中央机关报警专职,对防范中央机关遭敌破坏和防止叛徒特务的破坏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上海,贾琏、高文华夫妇先后掩护转移过瞿秋白、鲁迅、夏娘娘等同志脱险。
1934年11月,上海党组织遭到破坏,多年来以“家庭妇女”身份掩护党的机关、开展革命活动的贾琏随高文华转移到天津。1935年6月,高文华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兼河北省委书记,主管北方局与河北省委工作。由于“华北事变”后异常紧张的局势,北方局一时与党中央失去了联系,党的活动经费没有来源,处境十分困难。当时贾琏担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与河北省委秘书,兼财经工作,她看到财政紧张以致工作无法开展,为了使河北省委和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继续保持下去,把目光瞄向了尚在襁褓中的孩子,母子心连心,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一个女共产党员,为了革命事业,其毅力和信仰何其坚定、坚决。
为党事业拼搏终身
1938年,贾琏负责联系湖南妇女界抗敌后援会、基督教女青年会等合法组织。1942年冬,在重庆南方局妇女委员会工作。1944年3月,在延安妇女界任职。1945年—1948年,先后在多地参加土地改革。1949年2月,担任平津铁路局机务处联络长、党总支书记兼人事科科长。新中国成立后,贾琏在湖南电气公司担任军代表、湘中电业局第一副局长兼中共湖南省委妇女委员会委员。1951年7月任长沙市人民政府委员。1953年至1956年任北京电业局第一副局长、党委委员。1956年至1958年任电力部监察司副司长。1958年至1963年任水电部水文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
1981年4月,贾琏因病去世。水电部在追悼会上将她忍痛卖子,为党筹措经费的事迹公布出来,同志们才知道她和高文华为党的事业卖掉了唯一亲生的儿子,才明白为什么贾琏平时省吃俭用,衣服上挂满补丁,却还在临终前嘱咐家人把1万元积蓄作为最后一次党费交给党组织,正如悼词里记载她:“毕生革命,忠于党,忠于人民,把自己的一切无私地献给了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