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也明从小就爱动脑筋,善于思考。两三岁时,见小姐妹们裹脚,痛得号哭,她在旁尖锐地问大人:“为什么男孩子不包脚,只要女孩子包脚呢?”大人无法回答,只得说:“你现在不懂,以后就知道了。”到了7岁,妈妈要给她包脚,她坚决不肯。妈妈左说右说,包上后,待妈妈走开,她寻来剪刀,把那长条形的裹脚布,硬是剪成了碎片。
余也明读过私塾,后在女子职业中学就读,好文学、善诗词、能歌舞,深受老师器重和同学喜爱。她从小就富有反抗精神,在女子职业中学读书时,联合表姐刘秀组织起纺织工会,反对学校限制她们学习和发展的“清规戒律”。在亲人的影响下(其父亲、叔叔、姐姐都参加了革命),余也明很快成了革命队伍中的一名积极分子。她和姐姐余裕春参加了党支部组织的工农纠察队和农民协会,并负责妇女工作。她的工作很受中共益阳地执委书记袁铸仁的赞赏,不久,便被吸收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10月,由袁铸仁介绍,余也明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先后担任兰溪女子联合会副会长、会长。
余也明致力于益阳妇女解放运动,首先发起了剪粑粑头、蓄短发、放裹脚的运动。鼓励妇女走出家门,投入火热的革命洪流。她常对妇女们说:“我们要不受政权、神权、族权、夫权的压迫,就必须走出家门,参加革命,和男子一样当家作主。”在谈论革命道路和前景时,余也明跟大家讲起革命不是为了自己个人,而是为了解救中国,为全中国人民谋利益。在余也明的引导下,兰溪的妇女发动起来了,箩筐队、纠察队、清算组有妇女;抓劣绅、斗地主、游行示威有妇女;搞宣传、学文化、出谋划策也有妇女。据统计,当时兰溪地区95%以上的妇女参加了各项革命活动,成为全县妇女运动开展得最好的地区。余也明的名字,也随着妇女运动的发展而家喻户晓。
1927年“马日事变”后,逃亡在外的县团防局局长曹明阵借枪回县,开始大肆追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的罪恶活动。因曹明阵惧怕余也明在群众中的威望,便写信企图劝降收买。余也明接到信后,火冒三丈,当即撕得粉碎,随手一摔丢进了旁边的臭水沟。她提笔写了一首诗回答曹明阵:
壮志凌云不可摧,女儿未必逊须眉。
他年仗剑平天下,一样英姿一样威。
曹明阵读罢余也明的诗后,连声吼道:“该杀,该杀!”7月6日,曹明阵派兵荷枪实弹,扑向县城东门口。余也明早料到敌人要下毒手,此时正在厢房里销毁文件。敌人冲进房里,她毫无惧色,敌人把她和父亲余达才押到鹅羊池边,父女俩同时英勇就义,时仅20岁。
[人物简介] 余也明(1907-1927),女,赫山区人。大革命时期参加工农纠察队和农民协会,负责妇女工作,不久被吸收加入社会主义共青团。1926年10月由袁铸仁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兰溪女子联合会成立时,任副会长,后任会长。在余也明的领导下,当时兰溪地区95%以上的妇女参加了各项革命活动,成为全县妇女运动开展得最好的地区。1927年马日事变后,县团防局长曹明阵大肆捕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因惧怕余也明在群众中的威望,便写信企图劝降收买。余也明接到信后,当即撕得粉碎,提笔回诗:“壮志凌云不可摧,女儿未必逊须眉。他年仗剑平天下,一样英姿一样威。”7月6日与父亲余达才(共产党员、益阳县农协秘书长)在余氏宗祠不幸被捕,旋即在鹅羊池一起英勇就义。被评定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