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市纪委十二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针对党员干部违纪“四种形态”,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推动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一、严明纪律,继续加大纪律审查,案件协审工作力度
突出执纪审查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严肃查处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问题,严肃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件协审工作做到公正、准确、及时,把握协审案件量纪全市平衡。
二、纠治“四风”,继续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
针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对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金、发放津补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常态化明查暗访,对违反“八项规定”、“四风”的人和事及时处理通报。
三、强化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自律意识
坚持反腐倡廉教育与党员教育、干部培训等融合在一起,充分利用市直机关党校教育平台,采用授课、微信、书法比赛等方式和途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四、充实力量,加强市直纪工委队伍建设
对市直纪工委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队伍建设等作进一步明确。重点对市直纪工委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度调整,使之巩固、充实、提高,切实加强纪律审查、明察暗访的实际效果。
五、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
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签字背书"。约谈、监督检查等机制。重点督促对财务制度、党费的收缴与使用,上下班制度等的督查落实。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