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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建引领 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法院建设
——益阳中院党员干部学习《全市法院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汇编》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2-10-24 09:05 作者:机关党委 来源: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通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廖红辉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不久前,一本《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摆在了我的桌上,全书有百余页,摘录了7名法院干警的违纪违法案例和忏悔书。他们都曾是我法院系统的同事,看着他们面对社会诱惑失去了本该保持的警惕、冷静、操守,最终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我不忍卒读,深感震惊和痛心。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一直坚持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4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总书记的话言犹在耳,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他们无不是置廉洁自律要求于不顾,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心存侥幸,甘于被拉拢腐蚀,甘于被“围猎”,最终既害了自己、害了家人。组织和群众的眼睛永远是雪亮的,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自以为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情,最终会成为人尽皆知,真正应了那句古语,“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旦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必将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正确的行使权力,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堕入深渊。如果把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趁机捞财,损害党和人民利益,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到头来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悔恨终生。千万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美好年华、人身自由和美满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最后导致身败名裂,害己、害人、害家庭,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了。特别是在晏某某行贿系列案件中,我是越看越惊悚,越看越震撼,少数领导被疯狂围猎,监管机制形同虚设,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给人民司法事业造成严重危害,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

一件件案例发人深省,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法院干警面对无孔不入的“糖衣炮弹”该怎样守住自身思想防线呢?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等。我们要做到熟知熟记、入脑入心。一是要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定力,保持清醒头脑,提高精神境界,将“忠诚、纯洁、可靠”作为人生座右铭。二是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珍惜自己的名誉,尊重自己的人格,在生活中扛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三是要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要树立好的家风家规,不行不义之举,不谋不义之财,严格约束和管理亲属,不默许亲属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四是要发挥主动性,认真查找身边队伍管理、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等方面的漏洞,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健全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从这7名法院干警的警示案例中,我将深刻铭记教训,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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