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市人民检察院等5家单位“书香机关”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3-16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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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市直各直属(代管)党组织:
近年来,市直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有效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思想道德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的创建,经市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对成效突出的市人民检察院等5家单位授予“书香机关”称号,奖励精品图书50册。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优良学风,不断优化学习环境,增强学习成效。市直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大发展理念的精神内涵,紧紧围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牢固树立重视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争创书香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全面提高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的能力和水平。
附:2015年市直单位“书香机关”名单
中共益阳市直机关工委
2016年3月15日
2015年市直单位“书香机关”名单
市人民检察院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信访局
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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