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天放(1899—1927),字惟掌,安化丰乐乡(今涟源桥头河镇)人,中共安化地方组织创始人之一。1922年1月留苏回国,同年2月在长沙由毛泽东、夏曦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安化县议会常务议员、中共安化地方执委等职。他毕生坚守“天天为民求解放”的初心,是早期共产党人公而忘私的典范。
一、更名立志:矢志终生为民
卢天放原名卢金吾,自幼勤勉向学,7岁入私塾启蒙,11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安化“培英堂”,后依次考取长沙长郡中学、山东济宁中学,1920年考入北京大学,1921年赴苏俄考察学习。1922年1月回国后,受中共湖南支部派遣回安化开展革命工作。学成归来本可凭学识家世谋求安稳优渥的生活,但卢天放却毅然舍弃个人安逸,投身艰苦的革命事业。为锚定初心、砥砺己身,他将原名改为“天放”,取“天天为人民求解放”之意,将个人理想彻底融入劳苦大众挣脱压迫、争取自由解放的革命洪流。
1923年,卢天放当选安化县议会第二届常务议员,同时兼任县立甲种师范(观澜书院等处)教员。当时官场风气奢靡、不少乡绅官吏借机以权谋私、搜刮民财,但他不同流合污,以议员、教师身份为掩护,传播革命思想、秘密筹建地方党组织、发动领导农民运动,将全部精力倾注于革命事业,以实际行动践行“弃私为公”的改名誓言。
二、克己奉公:垫付党组织活动经费
扎根安化革命期间,卢天放全程参与地方党组织的筹建与发展工作。1925年6月,他与姚炳南、刘肇经等在梅城孔庙秘密召开党员会议,建立中共安化第一个支部,任支部委员;1926年4月,中共安化地方执行委员会成立,他任执委,成为安化革命事业的核心骨干。
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为推动安化国民革命运动发展、筹建国民党安化县党部,卢天放无私垫付了全部筹建经费。据1926年10月安化县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上代理书记姚炳南的报告记载:“从1925年6月安化建党以来,所有印刷、开会、发信及各种费用,概由卢天放同志‘垫付’,总数达200块银洋。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他这种克己奉公、公而忘私的高贵品德,令人敬佩!”彼时卢天放从教时间不长、薪资微薄,全家十余口人也靠其微薄收入度日,他却毫不犹豫掏出家底垫付革命经费,用最朴素的行动诠释了共产党人克己奉公、公而忘私的崇高品格。
三、刚正祛邪:不沾民利分毫
卢天放立身行事刚正耿直,既敢于挺身而出惩治贪腐、为民除弊,又始终坚守清廉本色、分毫不取民利。大革命时期,安化知县罗人骥横征暴敛、贪污受贿、压榨百姓,导致民怨沸腾、民生凋敝。为伸张正义、为民除害,1925年,卢天放、姚炳南、吴芝馨等联络安化各界人士823人,联名签署《安化人民之呼吁》,在《长沙大公报》刊登,列举罗人骥23条罪状并赴省城控告。斗争过程中,面对乡绅说情利诱,企图让他息事宁人,他均严词拒绝,最终推动罗人骥被撤职查办,还安化百姓一方清朗。
同年,为响应全国反帝爱国运动,卢天放组织千余名群众开展抵制日货行动,查获喻祥泰、广生泰等多家商铺囤积的日产布匹。彼时不少商户暗中托人求情,愿以重金换取私留货物,面对唾手可得的财物诱惑,卢天放不为私利动心,组织将所有查禁物资当众公开焚毁,以刚正不屈的斗争精神、一尘不染的廉洁操守,展现出共产党人秉公履职、不沾民利的清风正骨。
四、舍生取义:一生为公无私
卢天放一生本可安稳度日、衣食无忧,但自投身革命以来,他彻底舍弃个人安逸,常年用薪俸购置《向导》《中国青年》等进步书刊,用于传播革命思想、培育进步青年,同时慷慨接济家境贫寒的学生与生活困难的革命同志,自己与家人却始终过着清贫简朴的生活。
1927年马日事变后,白色恐怖笼罩湖南,革命形势急转直下。卢天放辗转坚持革命斗争,后在武汉鹦鹉洲不幸被捕,随即被押解至长沙审讯。敌人许以高官厚禄、施以酷刑,但他铁骨铮铮、断然拒绝,始终坚守革命气节。
1927年农历七月十三日(公历8月10日),年仅28岁的卢天放在长沙南门外慷慨就义。临刑前,他在给妻子的绝笔信中写下掷地有声的誓言:“余半生事业为公不为私,最后牺牲仍为公。”短短数语,道尽了他一生无私奉公、以身许党的赤诚初心与人生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