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彬,201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8月参加工作,任安化县东坪镇玉溪村大学生村官;2012年9月至2018年3月,任南县公安局茅草街派出所民警;2018年3月,考入益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从一名人民警察到一名反腐尖兵,从一个门外汉到一名“行家里手”,该同志长期奋战在纪检监察工作第一线,把信仰追求融入纪检监察事业之中,始终保持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攻坚,善于斗争;脚踏实地,履职尽责;任劳任怨,作风顽强。
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好。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旗帜鲜明拥护党的领导,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有较强的是非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较强,始终以大局为重,能自觉维护团结,顾全大局。注重用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坚定的反腐倡廉坚定立场和决心。
勇挑重担,业务能力强。该同志加入纪检监察队伍六年来,一直在审查调查一线办案,踏实肯干,用心进取,勇挑重担,原则性强,能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虚心向领导和同志们请教,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想方设法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2018年3月,加入纪检监察队伍,先后参与查办一系列大案要案。2019年12月份,市纪委联合赫山公安办理沅江市旱改水串通招投标案时,代理公司老板李某在公安审讯近两个月仍未交代,眼看时限将到,经委领导指示,将该同志从龚某某审讯组抽出来作为李某主审,仅一个星期时间,李某就将事实交代清楚。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抽调,参与办理了“海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原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童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该同志始终坚持以工作为重心,主动克服困难,在专案组对全案参战同志进行工作鉴定时,该同志被评为优秀等次。2021年3月,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全体抽调至省纪委监委参与办理“株洲市副市长顾某严重违纪违法案”,该同志作为主要行贿对象梁某的主审,在24小时内突破对象心理防线,使对象全面交代了向顾某行贿的事实,对全案突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24年1月,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抽调,参与办理了“湖南省原副省长、政协原副主席戴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在一个又一个的案件办理中,在一次又一次的任务受领中,该同志以永远在路上的姿态展现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
乐于奉献,个人素质高。该同志面对工作,从来都任劳任怨,从不推不等,具有奉献精神。在基层民警岗位上,勤勤恳恳,主动克服困难,经常加班加点。2015年、2017年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并两次获得“政府嘉奖”。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更是克服家庭和自身身体困难,一心扑在工作上。2019年5月,该同志开始办理沅江市原国土局长龚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担任一号对象审讯组副审。因长期参与专案办理,每天进留置室谈话时间过长,9月初突发腰椎间盘突出疾病,但考虑到工作重要性且进入关键时期,卧病休息三天后,该同志绑着护腰立即赶回基地继续参与审讯。2020年,该同志获得市纪委监委“先进个人”嘉奖。